首页 期刊 刑法论丛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影响力交易的规定在我国刑法中的贯彻 【正文】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影响力交易的规定在我国刑法中的贯彻

作者:刘志伟; 周国良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影响力交易罪   公职人员   受贿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   贿赂犯罪  

摘要:<正> 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18条的规定,影响力交易(Trading in influence)包括以下两种行为:(1)直接或间接向公职人员或者其他任何人员许诺给予、提议给予或者实际给予任何不正当好处,以使其滥用本人的实际影响力或者被认为具有的影响力,为该行为的造意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从缔约国的行政部门或者公共机关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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