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前不久,我和夫人去银行办理房屋还款手续。我是一个很少去银行的人,那儿钱多,去多了怕钱迷心窍。但这次不去不行,因为贷款人是我,本人不去,银行不认。去之前,就听同事讲,此类手续很麻烦,要来来回回跑几家银行。果然,银行帮我清算账目后,就递给我一张纸单,要我去另一家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再来签字盖章,再之后又去第三家银行办理注销。当时我并不觉得很复杂,借了人家的钱麻烦一点儿是应该的,只是觉得几家银行江南江北的,相隔太远,跑一个来回,没有一个半天的工夫是绝对不行的,因此,为了不跑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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