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打车在民国是非常奢侈的消费,是普通人不敢问津的行为,只有特别有钱或者特别烧包的家伙才会去打车1946年4月1日,上海市政府公用局贴出布告,上调出租车收费标准,并要求全市出租车公司统一遵照该标准收费。新的收费标准是每20分钟2400元(法币,下同),超过20分钟的部分按每5分钟600元的标准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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