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通知的实施意见 【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通知的实施意见

开工项目   国务院办公厅   投资项目   投资体制   开工条件  

摘要:<正>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精神,彻底扭转新开工项目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现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依法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的管理,切实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开工建设关,以缓解投资增长过快、投资规模过大、低水平重复建设等矛盾,维护投资建设秩序,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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