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监察局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监察局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暂行办法   公共投资项目   监察机关   监督人   基础建设工程  

摘要:<正> 《西安市监察局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4届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监察机关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的监督,确保重大项目廉洁高效,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是指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建设工程计划,由政府出资或融资投资建设的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和公共事业项目。第三条重大项目的监督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通过联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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