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失业保险基金   女工生育保险   基金安全   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摘要:<正>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6]69号)要求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及省市两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分工的原则,市政府决定,对市、区县两级养老保险基金(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女工生育保险基金进行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主要检查2005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基本收支管理情况,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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