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 【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

房地产开发   集体土地   房地产市场   专项治理   城市建设  

摘要:<正>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也有少数开发单位、农村及其他经济组织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破坏了城市规划,扰乱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很多遗留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给城市建设、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为了遏制这些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保护广大市民的利益,市政府决定开展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利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上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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