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就动产融资租赁取回权而言,法律虽未对其行使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但所有权保留买卖取回权参照担保物权的规定可以提供一条途径。对动产融资租赁取回权的行使也可参照担保物权,包括租赁物的登记对抗效力、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成立、通过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行使取回权、承认取回权行使具有代位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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