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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诗辩护

作者:王富仁 汕头大学文学院
白话新诗   现代白话文   辩护   文学创作   海外华文文学  

摘要:从胡适在美国试验现代白话新诗,至今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在这近一百年的时间里,新诗已经成为中国现当代文学创作的一个重要文体形式。不仅在大陆,即使在台湾、香港和海外华文文学的创作中,新诗也已经蔚成风气。成为一个不移的文学事实。从中国文学暨中国诗歌发展史的角度,中国现代白话新诗是用现代白话文创作的诗歌作品,它打破了中国传统格律诗固定形式的束缚,将诗歌形式创造的权力完全交给了作者自己。作者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决定一首诗的长短、押韵与不押韵,押什么样的韵,换韵还是不换韵,怎样换韵,用什么样的节奏,节奏有无变化以及怎样变化,怎样处理诗的结构和诗的语言,怎样造成诗的效果以及造成什么样的效果……所有这一切,都交给了作者自己。于是有的人认为新诗没有了形式。新诗怎么会没有形式呢?只不过没有了别人为作者事先设定的形式,一首诗有一首诗的形式,不将任何的形式作为新诗的规范。这实际上为新诗的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更独特的生活体验和心灵体验,没有更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和更高的驾驭语言的能力,要想在新诗创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几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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