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公共政策分析理论为基础,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效力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从政策本身、执行主体、执行过程、执行对象、执行效果、政策资源、政策环境等七个维度对《标准》执行效力进行综合评价。研究发现,《标准》总体执行效力一般,其中政策本身、执行对象与政策资源在执行中的效力一般,执行主体,组织机构、运行机制效力较好,但执行过程中伴随有偏差,政策环境,如静坐少动的生活方式、应试教育体制等严重影响了《标准》的执行效力。提出提高《标准》执行效力的建议:在完善政策本身与创造良好政策环境的前提下,加强学校领导、体育教师与学生间的沟通,加大财政资源、人力资源的投入力度,以最大化实现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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