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外国文学研究 乔伊斯论“艺术家” 【正文】

乔伊斯论“艺术家”

作者:杨建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要:学术界已发现詹姆斯·乔伊斯有“恋母情结”和“莎士比亚情结”。本文认为,他还有驱之不散的“艺术家情结”。终其一生,他都纠结在对艺术家身份选择、艺术家本质属性、艺术家天赋修养、艺术家人格命运、艺术家职责义务等问题的痛苦思考之中。“艺术家”是其作品永恒的主题和不朽的主人公之一。此外,乔伊斯还写了大量的评论文章和书信表达了他的“艺术家”观点:艺术家是“创造者”,自由、创造是艺术家的本质属性;艺术家具有敏感、想象力、灵悟、内省的性格、与最高的知识和永久的原则相连等天赋修养;诚实、独立、叛逆是艺术家的人格表现,流亡是现代艺术家的共同命运;艺术家应尽的职责义务是表现自我、锻造良心、追求形式完美。在成长为艺术家之前,乔伊斯心目中的艺术家楷模有代达勒斯、但丁、莎士比亚、易卜生、陀思妥耶夫斯基、尼采、拜伦等,在早期文论中,他还盛赞了王尔德、梅瑞狄斯、萧伯纳、布莱克等具有想象力、独创性、叛逆性的作家和诗人。乔伊斯的“艺术家”论在现代艺术家论中处于先导地位,他为20世纪的艺术家们找到了作家的学者化等新的时代标准并确立了自由不羁的主体创造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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