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武大国际法评论 论国际项目融资架构中的权益平衡 【正文】

论国际项目融资架构中的权益平衡

作者:徐冬根 瑞士弗里堡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国际法研究所
国际项目融资   贷款人   消极担保条款   特许协议   法律关系  

摘要:国际项目融资的架构,根据平衡原理既正视项目融资法律关系矛盾双方的对立性,又顾及矛盾双方的合作性。在项目所在国政府与项目主办人/贷款人之间的权益平衡上,政府通过授予外国投资者以特许从事某些项目的独占开发经营权,但同时对项目公司进行一定的监督。在贷款人与项目公司/项目主办人之间的权益平衡上,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权特性使贷款人承担了很大的风险,通过设定介入条款与替代条款、浮动担保条款、消极担保条款、约定事项条款等合同条款,使贷款人与项目公司/项目主办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达到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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