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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度市级事故隐患整改重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作者: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重点单位   事故隐患   自动消防设施   封闭楼梯间   室内消火栓  

摘要:<正>台政办发[2013]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改善全市安全生产环境,市政府决定继续对事故隐患整改重点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将全市20家工矿商贸企业隐患单位、18处道路交通路段和16家火灾隐患单位列为2013年度市级事故隐患整改重点单位(具体名单附后)。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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