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关于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设立与登记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正文】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关于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设立与登记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作者: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出资总额   盈余分配   盈余返还   监事长   工商行政管理  

摘要:<正>台政办发[2012]1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制定的《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设立与登记若干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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