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正文】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作者: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定点医疗机构   补偿比例   农民就医   农合基金   门诊统筹  

摘要:<正>台政办发[2008]10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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