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及制度的完善 【正文】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及制度的完善

作者:孟波; 陈超远 兰州大学法律系,甘肃兰州730020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刑法   中国   反腐败斗争   贪污贿赂罪  

摘要:1997年新修订颁布的《新刑法》第395条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它对打击腐败犯罪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在犯罪主体、客观特征和法定刑等方面存在着立法方面的不足,在个人财产申报、金融监管和监督制约等配套制度的建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只有从立法与配套制度两个方面继续进行完善和加强,才能使该法条在更加有效地打击贪污腐败犯罪方面为社会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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