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探矿工程 东北地区四省(区)16日签订交通合作框架协议 【正文】

东北地区四省(区)16日签订交通合作框架协议

交通合作   东北地区   协议   框架   内蒙古自治区  

摘要: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 1月16日,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交通部门签订交通合作框架协议。今后一段时期,四省(区)交通部门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遵循平等协商、政府引导、资源共享、开放透明的基本原则,深化交通合作,加强东北地区交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输组织管理和市场监管等各方面的协调,形成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格局。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