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 【正文】

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

补偿办法   水污染防治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   水环境   天津市  

摘要: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16]928号),落实水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调动各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性,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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