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批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拟定的天津市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正文】

批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拟定的天津市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人民政府
暂行办法   基本医疗需求   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支出   医疗定点  

摘要:<正>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拟定的《天津市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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