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2012年11月22日在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正文】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2012年11月22日在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作者:史莲喜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
农业法   三十六   全体组成人员   副主任   耕地保护  

摘要:<正>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检查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常办秘字[2012]127号)的要求,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执法检查的工作情况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后,我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莲喜同志担任,检查组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