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 【正文】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

村民委员会选举   副主任   选举过程   选举工作   竞选人  

摘要:<正>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三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已由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11月18日(2011年11月18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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