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11年5月19日在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正文】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11年5月19日在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作者:李亚力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
李润兰   王世新   副主任   张俊芳   食品安全标准  

摘要:<正>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按照2011年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同时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今年3月至4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副主任李亚力、李润兰,秘书长王世新参加检查。副市长张俊芳陪同检查,听取意见。现在,我受执法检查组委托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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