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 【正文】

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

地方性法规   环境保护法律   十二次   排污单位   环境污染防治  

摘要:<正>(1994年11月30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12月21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9月25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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