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统计科学与实践 着力构建长三角跨行政区水污染防治合作机制 【正文】

着力构建长三角跨行政区水污染防治合作机制

作者:虞锡君 嘉兴学院经济研究所; 314001
水污染防治   长三角地区   合作机制   跨行政区   水资源保护  

摘要:长三角地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特别是水污染问题已经一再敲响警钟。据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公布的《太湖流域省界水体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显示,2000年12月,即“九五”末,沪、苏、浙省界河流20个监测断面中,Ⅱ类和Ⅲ类水占35%,超标率为65%,其中Ⅴ类和劣Ⅴ类水为50%;到了2005年10月,沪、苏、浙省界河流21个监测断面中,Ⅲ类水只占14.3%,超标率为85.7%,其中Ⅴ类水和劣Ⅴ类水占52.4%。“十五”末与“九五”末相比,太湖流域水质不是好转了,而是继续恶化了。造成这种严峻局面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跨行政区水污染防治的合作机制。“十一五”期间,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使水环境保护和修复取得实质性进展,必须切实构建起长三角跨行政区水污染防治的合作机制。这种合作机制包括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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