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商用汽车新闻 有喜有忧的车辆动态监管 【正文】

有喜有忧的车辆动态监管

作者:杨孝坤 《商用汽车新闻》编辑部
道路运输车辆   动态监管   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   重型载货汽车  

摘要: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制定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按照《办法》规定,今后,除了此前已经作出要求的"两客一危"车辆外,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载货汽车也都要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且接入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否则不予发放或审验《道路运输证》。之前已经进入运输市场的车辆,则需要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装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此外,道路客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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