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的通知 【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的通知

质量总体水平   杨凌示范区   人民政府办公厅   城市   陕西省  

摘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兴平、华阴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印发了《关于印发(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质检质[2012]179号),决定在全国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以下简称“争创质量城市活动”)。为鼓励我省符合条件的城市积极参与争创质量城市活动,推动全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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