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兴平、华阴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印发了《关于印发(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质检质[2012]179号),决定在全国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以下简称“争创质量城市活动”)。为鼓励我省符合条件的城市积极参与争创质量城市活动,推动全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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