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2月起河南水资源费上调0.2元根据国务院、河南省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河南省确定从2015年12月1日起调整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全省城镇公共供水用户,水资源费标准统一调整为:居民用水0.35元/立方米,上调0.2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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