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山西档案 清朝保甲吏长的第二身份特征 【正文】

清朝保甲吏长的第二身份特征

作者:陈晓敏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江苏南京210016
清朝   身份特征   行政管理职能   基层行政组织   保甲制度  

摘要:保甲制度始于宋代王安石,他主张"变募兵而行保甲","什武其民"以维护封建统治.明代亦有类似设置.到清朝,保甲组织则衍生成主要为征收赋税和维护乡里"治安"而设的机构,它是清王朝统治人民的基层组织.在保甲制度下,设置了保长[1]、甲长[2]、里长[3]、排年[4]等保甲吏长,以维持其机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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