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税收法定是现代法治国家一项最基本的立法原则,其认识和方法目前都存在误解,在我国曾面临长期的实践困难。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有三: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征管程序法定;外延有三:税收立法不能扩大化、法律保留不能扩大化、入宪确立不能程式化;确立也有三:中央权威文件、基本法律规定、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关于税收法定,下一步各税种应区别不同特点实现立法,到2020年,将形成由13部单项的实体税法和两部综合的程序税法组成的税法体系,最终实现我国的税收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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