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福建省晋江市福埔社区居委会还在“搭车收费”!社区居委会借办理《企业、个体工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之机,向个体工商户收取所谓的“管理费”,此事被媒体曝光后,罗山街道办事处当即责令福埔社区居委会停止收“管理费”。不过,才过几天,又有商家反映,福埔社区居委会仍未改正,还继续“搭车”收取1000元“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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