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社区 催物业费不能用“请辞”威胁业主 【正文】

催物业费不能用“请辞”威胁业主

作者:西北望 江苏
业主代表   物业费   弥补亏损   物业公司   住户  

摘要:因连续4年一直亏损,陕西省西安市永丰公寓小区的物业公司贴出“辞职通知”。“若欠费住户再不交钱,也没有业主代表来协商此事,我们就马上撤出小区。”物业临时负责人孔先生说,小区200多户业主,常住户有150户。“欠费的也是个别住户,主要问题还是收费不足。我们就是希望欠费住户能交上,弥补亏损。”小区没有业委会,没人与他们谈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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