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少年儿童研究 独二代成长警示:健康权的隐性剥夺不容忽视 【正文】

独二代成长警示:健康权的隐性剥夺不容忽视

作者:关颖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民法通则   家庭教育   会说话   儿童权利   小学课程  

摘要:<正>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24条规定:"儿童有权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健康"。而关于健康,世界卫生组织从人类生活中生物、心理、社会三方面认识健康的新概念得到全世界的广泛认同。在这里我们对城市中的"独二代"健康权的关注,主要是基于过度启蒙教育现状,分析由成年人人为制造的儿童健康的隐忧及其原因,警示社会和"独二代"父母,保障儿童健康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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