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水泥 常山南方2#窑尾电收尘器改袋收尘器的经验 【正文】

常山南方2#窑尾电收尘器改袋收尘器的经验

作者:郭占山; 徐功武; 汪峰; 胡伟; 毛建文 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浙江常山324209
静电收尘器   窑尾废气   袋收尘器   南方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摘要:我公司系中国建材南方水泥旗下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的核心企业之一。公司创立于2003年,一线4000 t/d熟料生产线于2004年底建成投产,已于2014年2月将窑尾电收尘器改造为袋收尘器,达到了新环保标准的要求。二线4000 t/d熟料生产线于2008年底建成投产,窑尾采用静电收尘器。随着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国家对水泥企业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规定窑尾废气粉尘排放浓度限值为20 mg/Nm^3,重点地区限值为10 mg/Nm^3,部分地区限值甚至达到5 mg/Nm3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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