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世界海运 MARPOL附则Ⅳ于2005年5月19日生效 【正文】

MARPOL附则Ⅳ于2005年5月19日生效

作者:刘昭青
marpol   船舶   空气污染   硫氧化物   氮氧化物  

摘要:MARPOL(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Ⅳ——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Regulations for the Prevention of Air Pollution from Ships)于2005年5月19日生效。该附则Ⅳ为MARPOL 1997年议定书所通过,旨在对船舶排放的硫氧化物(SOx)和氮氧化物(NOx)设定限量,并禁止故意排放破坏臭氧的物质(ozone—depleting substan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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