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论行政职位的法律视角 【正文】

论行政职位的法律视角

作者:关保英 上海政法学院
行政职位   法律视角   法律价值  

摘要:行政职位的法律视角就是行政职位必须由法律调控、行政职位必须有具体的典则形式和规范形式、行政职位必须有法律效力。行政职位的法律视角是促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因为它可以使行政主体合理定位、使行政关系范式化、使行政权力职级化、使行政行为根基化。为此,行政职位必须典则化,即将行政职位统一在一定的行政法典之中来分配;行政职位必须规范化,即职位名称、结构、其他相关细节都要予以规范;行政职位必须关联化,即将行政职位与其背后的机构体系及行政大系统关联起来;行政职位必须具体化,即职位本身要包括具体内容,由形式上的静态变为实质的动态。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