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 【正文】

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

大型科学仪器   科技行政管理   直接责任人员   七十九   七条  

摘要:<正>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七十九号《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8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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