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收藏 歙县藏明景德镇民窑青花瓷 【正文】

歙县藏明景德镇民窑青花瓷

作者:陈玉琳 安徽歙县
景德镇瓷器   民窑   青花瓷   社会生产力   歙县  

摘要:明洪武二年(1369年),朱元璋在景德镇的珠山设立御窑厂,至此景德镇瓷器生产开始了官窑、民窑泾渭分明的两条路线。官窑由政府直接管理,并组织生产,集聚优秀工匠、垄断优质资源,精益求精不惜工本,因而代表了当时制瓷的最高水平。景德镇民窑为适应大众生活,以社会生产力状况为依托,在造型和纹饰上脱离官府的约束,更能发挥工匠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画风简洁、写实、自然、直率。同时也能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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