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社会科学动态 论民事执行中执行依据之认定及其救济程序 【正文】

论民事执行中执行依据之认定及其救济程序

作者:程书锋 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2
民事执行   执行依据   救济程序  

摘要:一般情况下,民事强制执行的开启以取得执行依据为首要条件,没有执行依据实施的执行行为不能产生变更实体权利的法律效力-因此,执行依据成为了连接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的重要纽带.执行依据上述效力源于法律的明确授权,其种类以及取得、认定等亦应为法定.唯有疑问在于,应民诉法修改之契机,或有新的情形需要纳入其法定种类之中,原有的审查模式或救济程序已然难以胜任实践需要,亦有再议之必要.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