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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法理”——法学理论角度的一个分析

作者:瞿郑龙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研究对象   法理学界   法理学研究   对象界定  

摘要:张文显教授在《法理:法理学的中心主题和法学的共同关注》一文中,凝练了'法理'的概念,主张法理学应是'法理'之学,'法理'应当成为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中心主题。面对'法理'这个全新的法理学范畴,首先需要思考的两个基础性和前提性问题就是:一方面,'法理'概念有何必要?'法理'概念针对的是何种问题?另一方面,'法理'如何能够成为新的概念?这个概念如何回应其所针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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