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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改革的中国模式及反思

作者:贾志强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

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中均明确指出,我国应逐步探索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将此次参审职权改革概括为'事实审与法律审相分离'。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有关同志的话来讲,'这是此次人民陪审制度改革的最大亮点'。然而,面对改革者心目中的'亮点',我们应当有一个最基本的追问:此次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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