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社会观察 “常回家看看”入法可行否? 【正文】

“常回家看看”入法可行否?

作者:于宁 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
回家   法律义务   传统孝道   老年人权益   宣传教育  

摘要:将“常固家看看”作为一项法律义务,并不意味着放弃道德上继续进行弘扬孝道的宣传教育,而是用道德和法律共同来支持“常回家看看”这样一个伦理义务,使传统孝道得以弘扬,也使老年人权益得到保障,使社会更加文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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