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社会观察 “恶意透支”的责任不应只由持卡人承担 【正文】

“恶意透支”的责任不应只由持卡人承担

作者:董峥
恶意透支   持卡人   责任   还款能力   中奖  

摘要:设想一下,如果某个人透支10000元买,以为要中奖,中奖了则一定会有还款能力,结果没中奖,于是没有了还款能力,是否就可以解释为此人“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恶意透支”呢?在道德上或者可以,但在法律上不可以,除非能出示透支人明确知道百分之百不能中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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