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社会观察 物业税:福兮?祸兮? 【正文】

物业税:福兮?祸兮?

物业税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   城市房地产税   税费改革   土地出让金  

摘要:自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在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之后。2005年物业税又被明确地写入“十一五”规划建议稿,这就标志着未来5年内我国将开征这一税种。物业税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在房产保有阶段分年统一收取.体现了我国房地产税费改革“正税、明租、清费”的基本方向。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