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5年3月.央行再次提高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引发了新一轮的提前还贷潮。一些银行明确宣布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并声称“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是国际惯例”。作者认为,提前还贷是否构成违约.应根据贷款合同进行具体的分析。一类是未约定还贷违约金责任条款的借款合同.另一类是约定了提前还贷违约责任条款的借款合同。对第一类借款合同.作者认为.无论从我国信贷市场发展的宏观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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