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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眼中的和谐社会

和谐   法学家   华东政法学院   法治社会   发展阶段  

摘要:华东政法学院何勤华教授认为,和谐社会是人类自古以来不懈追求的一个目标。和谐社会必须以法治为基础.但法治本身不等于已经建成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的升华,是法治社会更高的发展阶段。在当今中国,我们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同时,还要做法治建设的“补课”工作,任重而道远。华南理工大学教授葛洪义认为和谐社会不是脱离法治的和谐,而是依靠法治的和谐。原因在于:其一,在一个利益严重分化的社会中,必须由法律来主导和控制利益的对立关系.以推动与保障和谐;其二,和谐社会需要人们真诚地交流和沟通,特别在政治领域,只有理性交流才能达到交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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