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上海保险 未成年子女死亡险限额的法律规范之完善 【正文】

未成年子女死亡险限额的法律规范之完善

作者:孟路路 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未成年子女   死亡给付   保险合同   死亡保险   独生子女家庭  

摘要:一、引言出于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防范受益人为获得保险金而加害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但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血亲伦理关系及未成年人获得保险保障的需求,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父母不会为了获得保险金而将未成年子女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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