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上海保险 财产保险标的转让问题浅析 【正文】

财产保险标的转让问题浅析

作者:胡利军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标的   转让   法律效果   2009年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 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对旧《保险法》三十二条进行了大幅度修改。较之于旧法,修改之后的法条数量增加至4款,内容上对转让财产保险标的的条件、程序和法律效果进行了规定。这引起了学界和业界的广泛关注。截至2013年4月15日,北大法律信息网上与财产保险合同有关的司法案共有1981起,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