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上海保险 论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保险合同关系——兼评最高人民法院《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解释》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 【正文】

论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保险合同关系——兼评最高人民法院《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解释》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

作者:丁兴锋 宋爱琴 复旦大学法学院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案件   机动车保有量   最高人民法院   赔偿案件   合同关系  

摘要: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增长迅速,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诉讼案件数量增长较快。2004年《交通安全法》、20()6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2010年《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构筑了较为完备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有效保障了受害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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