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上海保险 我国相互保险公司的商事组织立法研究 【正文】

我国相互保险公司的商事组织立法研究

作者:闫海 栾鸾
相互保险公司   商事组织   立法研究   相互保险组织   保险合作社  

摘要:保险产业中企业组织形式的变化范围或许是所有产业中最广的,相互保险公司为保险业特有的公司组织形式。相互保险制度由早期的海上保险发展而来,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第85条规定,两方或两方以上彼此同意互相承保海上损失,称为相互保险。一般推论,相互保险社乃相互保险组织中最早的形态,嗣后依相互公司的组织规定成立的,为相互保险公司;依合作社章程组织经营的,为保险合作社。相互保险公司是唯一公司形式的相互保险组织,也是当前世界保险市场上的主流组织形式之一,在全球保险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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