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上海保险 论危险增加通知义务在新《保险法》实践中的适用 【正文】

论危险增加通知义务在新《保险法》实践中的适用

作者:彭乾芳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通知义务   危险   实践   被保险人   2009年  

摘要:新《保险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条文更加强调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同样需关注保险公司的合法利益免受损害。危险增加通知义务作为被保险人的一种法定义务,成为保险人维护自身权利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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